谈读书

期次:第948期    作者:张盘红(2019级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   查看: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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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起我的父辈们,我应该是最有资格以一个读书人的身份来自居的,然而情况并非如此。在敦厚朴实的乡民面前,我羞于开口说自己是一个读书人。
  用“书房”或者“学堂”类似的词语来称呼学校的时代,我很显然是错过了,但我在幼年时时常会听到这些词,这都归功于“旧时代”留下的文化气息。用他们的话说,是“旧思想”,我自然也没有体会过这些,都是那位满脸长红白相间花斑皮肤的老太婆告诉我的,别人都叫她老婆子,一米五不到的个头,清一色的白发扭结成卷盘在头顶,上身穿着青布色的大褂,大褂边上绣着几朵梅花或者杏花之类的,下身不是黑色就是青蓝色的束腿宽裤子,应该是破布料穗穗拼凑的,裤腰带就更显得简洁了,有时用塑料袋,有时用柳枝,有时也会系上一条男人的腰带,至于是从哪里来的,尚不清楚,也丝毫不会有人去过问这些,佝偻着的腰背着一个小竹筐,竹筐里装着一把小铲子,手里拄着一根桃木棍,在放学回来的路上,时常可以看到她在捡牛粪,除过深冬初春季节,其余的时间,在小道上都可以遇到她,冬季应该在自己的小屋冬眠吧!这是我猜想的,没有人会在意她的,包括她的子女。她捡起一块牛粪,就要靠在树上休息一会,碰到我回家吃午饭的时候,总会说几句,今儿先生打你板子了吗?书房里有没有发生什么有意思的事情?一会又提起别的事情,总之,我对这个捡牛粪的别人眼里的老婆子是敬畏的,也是充满好奇与疑惑的,她会用棍子在淌土中画一些不认识的字来考我,别说你了,你们先生也不一定认得这些字,她会很得意的说起,背着牛粪也好像不太累了,说完一个人又跟着牛粪的印记走了。不知她捡多少牛粪才够一冬用的。等我上中学的时候,老师在黑板上写下一些生僻字的时候,我才想起她来,回家寻她的时候,竟然连她住的屋子都已经消失了,那些生僻字,正好是她用棍子在地上写下的,由此我心里对她更是敬重。
  西北荒凉,这些词语在很多不同版本的文献资料中都可以找得到,在资料中反映出的甘肃我是不认同的,西北汉子是多么魁梧,西北女子有多豪迈,当然,这些赞誉都是官方的,代表了一些人,并不能代表所有人,应该提及的是,甘肃人骨子里的文化素养,如果说用文凭和等级来衡量知识水平的话,甘肃应该是被全国落在后面的,不说别的,就我们一个村,读书人是不多的,这并非是一种对自我的文化不自信或者否定,如果因为读书人不多就用文化贫瘠来给农民下结论我认为是荒缪的,譬如给我教生僻字的老太婆。我们村大约有七十户人,也就意味着有七十户农民,靠天吃饭,活脱脱一个个自然人,我这里所说的自然人,不是课本里定义的自然人,而是顺天、顺地、顺风、顺雨、顺人的自然人,他们所具备的对自然和生活的感知,有些科学是无法比拟的,现在我们称之为经验科学,一切的规律和方法都是用汗水和苍老换来的,再往上推几百年,几千年,我们现在文献和资料中的科学不正是从这些经验科学和自我探索中总结验证来的吗?农民是最为对知识和文化感知敏感的一类人群,我们村七十户人,就会有七十张字画,悬挂正房中央,字的形态内容挂法颇为讲究,门房中央常以“耕读勤学”等此类的词语高挂,用以自勉,对于文物和字画的评论,更是有自己的一套方法,不会文邹邹的以现在的书面形式进行评论,也不会一章一法的去细究,这种对文化的感知是赋有神秘色彩的,而这种神秘就是从生活中积累出来的。所以在西北民间,高手如云,没读过书的人恰恰写得一手好字,没学过秦腔的又唱得一嗓子好戏。因此,我这个读了十几年书的学生,回到家乡,是卑微的,我恨不得村里人可以忘记我这个读书人的存在,每有登门求“墨宝”的人,我是害怕他们的,这感觉丝毫不亚于一场入学考试。
  我们这一代是生在了福窝里了,用父亲的话说,有吃有喝有衣穿,最为重要的是,有书读,没有经历过合作社,也没参加过文化大革命,也没有吃过大锅饭,精神和思想也都是极其自由的,可以毫不违和的说,我们八零九零后,是站在上几辈人的坟头上眺望幸福的,这丝毫没有夸大。
  收割完地里的麦子,熬过燥热,转眼就到了开学的时间,母亲老早给我做好了鞋子,一针一线都是她在夜里赶出来的,第一天入学的时候,穿着爷爷买的一套小军服,当时很流行,我人生中的第一张照片就是在这一天拍得,当然,这一天全家人都很高兴,晚餐也很丰盛,它所代表的寓意和期望是不言而喻的,家里有一位读书人是多么美好的事情,以后他的手就不用握锄头把,他的衣服就不会爬满泥土,他会安静地坐在书桌前,拿着一支笔,去写东西,去思考,对于一个世世代代是农民的家庭来说,我入学的第一天就是一场轰轰烈烈的“革命”,自然不用言说。自我上学以后,家里添了一头羊,以往养一头猪,现在成了两头,所做的所有工作都是为了可以让我过上更为优质的生活去读书,爷爷在我的每一个本子上极为仔细认真地写上我的名字,当时我丝毫不知,我的身上已经背负了很多东西。
  同同龄的学生相比,有一些方面我走在了前面,比如在未开学之前父亲就已经教会我唱字母歌了,我也能熟练的背诵二十六个字母,在今天看来,我已经没有了这种优势,但在当时,我很受老师的表扬,表现好的学生可以奖励一支彩色的粉笔,我拿它来在院子里画鸡画鸭,粉笔对于我来说也是极具神秘色彩的,比碳棒要好多了,它柔软,在地上写起来很舒服,至于被母亲看见我在院子里乱画一顿暴揍,都是些后话了,我一直在寻找一种可以拿来写字作画的东西,树枝或者碳棒,再或者排场一些用老师奖励我的粉笔,当然里面也不乏有一些是我和同伴偷来的,因而周末在麦场,我们经常各自圈地划圈为一己之地,比赛写字画怪物。我的书包换过好多次,经常性地底子会破损,不仅书包底子会破掉,屁股上的那一块布料也经常会漏肉,去学校的途中有一条捷径的小道,小道狭窄崎岖,南北走向,是一条骡子毛驴踩出来的高坡路,下过大雪,放学后我们并不着急着回家,把书包垫在屁股上,从高坡的上端开始往下溜坡,不出几个来回,屁股和书包也就都见了光了,回家一顿疼痛和叫唤是难免的,即使是这样,冬天溜坡的喜好却一直保留着。
  农人最看重的是地,与读书相比较,后者更为重要,只是在解决温饱的前提下进行,因此,读书和干农活一直伴随着我的整个童年,不止我的命运是这样,同龄的学伴都是这样,放学路上,一般大都不会立马回家,在路边的田里摘野苜蓿或者其他的野草,书包满满的才会回家,回到家里往往也是一个人,母亲一般天黑才会回来。个子小,要撑一长木板,爬上门栓,够着锁子,摸着锁芯把钥匙插进去,回家后把满书包的野菜倒在木圆盘板上,用废弃的菜刀剁碎,喂完鸡扫完院子,母亲也就差不多农忙回来了。剩余的时间才是看书写字的时间,我家的院子中央有一个用砖头砌的五边形小花园,里面种着四季的蔬菜,母亲在厨房里忙活晚饭,我就搬个小板凳趴在花园边看书。后来母亲说起,她一边擀面,一边看我的小手拿着笨重的铅笔在写字,算是对得起我了。
  是的,我是一名学生,从不穿开裆裤开始,到现在每天必须刮一次胡子,我一直扮演着一名学生,在一页页纸张里寻找自我,学生和读书人之间的关系,一直是模糊的,我勉强称的上是一个好学生,却不敢以一个读书人自居,尤其是回到家里,在贫穷落后的故乡,我是毫无脸面吹嘘的,在外面可以吹嘘自己一些小的成绩,回到家里绝对不敢,老屋如同母亲深邃的眼睛一般凝视着我,审问着我。一个时常不回家的人,对于自己的家,是畏惧的,那种害怕和畏惧是从心底发出的,是无法用任何技巧来掩饰的,屋檐下的“耕读,勤学”依然苍劲有力的镶在墙上,这种来自心底的拷问是任何人躲不过去的,皮鞋和衬衣在满院子的杂草面前,是尴尬的,我也是羞愧的。